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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届优秀毕业生和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19日 20:52

我院各班:

根据《中北大学大学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中北大学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规定,现将我校2016届

优秀毕业生和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

1、优秀毕业生评选依照《中北大学优秀个人评选办法》([2011]16号)有关规定进行;

2、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体测无补测、缓测;

3、在校期间无处分;

4、上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1)学院依照有关条例,认真审核有关证书复印件、由教学科出具的成绩证明等申报资料,进行公开、公正的评审;

(2)网上申请时间:5月17日——5月30日;

(3)申请人于5月25日、26日提交《2016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证书复印件、成绩证明)等相关材料,

上交至文韬4号公寓楼109办公室,学院评优工作组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后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无异议后上报至学生工作部管理办公室。

二、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

1、奖学金评选依照《中北大学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14]16号)有关规定进行;

2、上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1)网上申请时间:5月17日——5月25日;

(2)各班于5月24日前将《2016届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明细表(初评表)》纸质版与电子版上交至文韬4号

公寓楼1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772524859@qq.com填写奖学金明细表时注意:“账号”格式必须为“文本”;

“银行卡姓名”格式为“常规”;“金额”格式为“数值(两位小数点)”:各栏中间不得有空格;提供的银行卡

账号必须为获奖人本人的太原市工商银行账户。学院公开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管理办公室;

注:1、2016届“优秀毕业生”和“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未在时间节点内进行

申请的同学取消评选资格

2、德育答辩结束后,将“优秀毕业生”和“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拟获奖人员中成绩未达“良”及以下的学生名

单报至109办公室。德育答辩成绩不符合要求者,直接取消其获奖资格,名额不递补;

3、毕业离校前有违纪或不文明行为的获奖人员,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名额不递补。

皇冠体育官网学生科

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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