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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年度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01日 20:29

我院各班:

为体现湖北省人民政府对在外省求学的学子的关怀,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帮助他们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湖北省人民政府驻晋办与山西省湖北商会联合在我校设立自强奖助学金。为做好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湖北籍本科生(15级新生除外)。

二、评选项目及标准

(一)山西省湖北商会 自强奖学金

奖励标准:每人3000元,奖励2名;

(二)山西省湖北商会 自强助学金

资助标准:每人2000元,资助3名。

三、评选条件:

(一)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积极进取;

3.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体质良好;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

(二)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积极进取;

3.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体质良好;

4.家庭经济困难,是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评选办法

依据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进行评选

五、评选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报至学生科109办公室,并附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一份(一年级学生无需提供)和其他奖励证书复印件,在整理上报材料时请用曲别针或夹子,不要用订书针装订

2.学院学生科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组织评审会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并进行相应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将评审结果报告、推荐学生一览表及申请材料报学生处;

3.学生处组织评审会对各学院评选结果进行复审,由学院学生科负责老师进行评选推荐情况说明;

4.公示无异议后报湖北商会后发放奖助学金。

六、需交材料:

自强奖学金

1.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版,电子版一份,发送至邮箱:wuyuanqingongbu@163.com

2.上一学年成绩单,先统一将自己上一学年的成绩单(含体育课和体测成绩)截图打印或者直接导出打印(评审结束后,成绩单将由勤工部统一去教学科打印,盖章);

3.上一学年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自强助学金:

除上述材料外,在提供一份班级家庭经济困难生花名册,并由班主任签字后方可上交。同时,将自己的姓名做出标注。

七、注意事项

1.上述所有材料截止于12月7日晚七点前,交于文韬4号楼学生科109办公室;

2.答辩时间安排于12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等短信通知;

3.本学年获得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此次评选将不予考虑。

皇冠体育官网学生科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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