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现有信息与通信工程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B)及博士后流动站、光学工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生物医学工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信息与信号处理国防特色学科、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专业硕士授权点。
学院拥有动态测试技术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仪器科学与动态测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电子测试技术国家科技重点实验室、地下目标毁伤技术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信息探测与处理山西省重点实验室、生物医学成像与影像大数据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山西省现代无损检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西省光电信息与仪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斗及位置服务山西省战略产业联盟和协同创新中心;拥有国家级电工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山西省虚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山西省电子信息研究生培养基地,为博士后工作高效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学院与美国、英国、俄罗斯、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教育和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诚邀广大博士英才加入信息与通信工程博士后流动站。
招收条件
|
在站待遇
|
基本出站条件
|
留校条件
|
备注
|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学兼优;
2、第一学历为二本以上,本、硕、博期间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
3、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
1、收入:20万元/年(税前),为博士后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2、可享受与本校教职工相同的突出业绩奖励绩效。
3、获批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项目或“香江学者计划”资助或“博新计划”资助,学校奖励4万元/项。
4、为每位博士后提供临时住房1套或给予1500元/月的住房补贴。
5、为博士后配偶安排临时工作或给予1000元/月生活补贴。
|
1、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资助的项目或国家级其他类项目1项及
以上。
2、发表SCI论文 2篇及以上,其中三区及以上论文1篇。
|
窗体顶端
博士后满足出站条件,并符合学校人才引进条件后,经合作导师推荐,通过学院人才引进专家组学术水平评价和面试,报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组备案后,可转为我校事业编制教师。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根据其出站时具备的业务条件和人才引进政策确定。
窗体底端
|
1、授权国家/国际发明专利1项可顶替SCI低区
论文1篇。
2、具体出站条件以各流动站规定
为准。
2、博士后提供的待遇时限均为自入站起2年。
4、常年招收,人数不限。
|
窗体底端 联系方式:刘老师 15234086637 0351-3559476 zbdx5y@nuc.edu.cn
邢老师 13994218721 0351-3559476 xingwei@nuc.edu.cn